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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
日期:2014-05-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5月11日,合肥市出台《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未来几年将实施光伏下乡“百村推进、千户扶贫、万家屋顶和万亩基地”四大工程,在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光伏应用,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

根据合肥市的目标,到2018年,全市建设100个光伏应用示范美好乡村、1000个农村光伏扶贫家庭、1万个农村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1万亩光伏设施农业(渔业)基地,建设成为光伏农业的先行区和光伏应用的重点区。

按照农户自愿自建、资金自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引导支持农户利用自家屋顶建设家庭分布式发电站,光伏发电站产权和收益归农户所有。同时,自2014年起,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元/瓦,单户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千瓦。

合肥将要求新建屋面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企业厂房的建设中必须建设光伏电站。对老建筑,包括大型厂房、政企单位办公楼、商业大楼、医院等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的大型建筑等,也尽量建设光伏电站。

到2015年,合肥市建成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200个以上,安装各类太阳能光伏路灯、景观灯10000套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以上,光伏产业产值超过3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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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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