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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逢春院士:我国动力电池管理具有全球示范作用
日期:2018-08-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maru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在北京理工大学正式启动,在启动会前独家专访了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孙逢春。孙逢春表示,我国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对动力蓄电池实施全程监管的国家,对全球电动汽车的发展有着引领和示范作用。

孙逢春院士认为:

■迈出规范管理第一步

“我国新能源汽车上有大量的动力蓄电池在使用。不管是在国家、企业,还是研究院所的层面都认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前几年在十城千辆项目、公共领域示范和家用电动车上安装的第一批动力蓄电池已经到了退役时间。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如何处置很受关注。”孙逢春说。

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退役潮”即将来临时,国家及相关部门已经从顶层开始了动力蓄电池的溯源体系建设。今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与动力蓄电池相关的政策法规陆续发布,表明我国政府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的高度重视,并走出规范管理的第一步。

未雨绸缪,源自前车之鉴。“我国在电池发展方面吃过亏,比如用于包括汽车发动机启动等场景的铅酸电池,其报废和回收利用曾经出现比较多的问题。我们现在打‘蓝天保卫战’,如果车用动力蓄电池没管理好,这个攻坚战就白打了。所以,从环保和绿色可持续发展上来说,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溯源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孙逢春强调。

■百分百全程溯源

具体来看,管理平台分为新能源汽车车载管理模块和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模块,前者由北京理工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负责管理;后者主要涉及电池退役之后,面临的梯次利用、解体、回收利用等问题,该模块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孙逢春表示,这样的全过程管理为的是能够对一块电池百分之百地跟踪溯源。

按照《管理办法》,8月1日之后,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动力蓄电池都要纳入管理范畴,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据孙逢春介绍,事实上,对于国产新能源汽车,2017年之后销售的车型已经全部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2017年之前的车型,车辆信息多集中在公交集团、出租车企业和车企中,这部分信息需手动上传到监管平台上。对于8月1日之前销售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具体管理细则暂未出台。

据了解,管理平台目前已经覆盖100多万辆新能源汽车,从8月1日起,将对新能源汽车上运行的每一块动力电池进行实时动态的跟踪监管与记录。“我国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对动力蓄电池实施全程监管的国家,对全球电动汽车的发展有着引领和示范作用。”孙逢春说。

■体系建设仍待完善

对于目前电池溯源管理中的困惑,孙逢春说:“目前服役的动力电池已经有较为完备的监控管理机制,退役后的梯次利用和拆解由企业负责,这两个环节都没有问题,我最担心的是动力电池拆减成小移动电源后在使用环节的监管,例如个人使用的充电宝和小型电动工具等。这些细节问题还需要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

7月下旬,《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京津冀等17个地区和中国铁塔公司1家国企作为试点地区和企业。对此,孙逢春认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还不够多,新能源汽车后续发展还将有大量的电池退役,只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就可以作为试点。据了解,试点地区一般是新能源汽车发展较快的地方,试点主要针对电池回收利用方面。

原标题:孙逢春院士:我国动力电池管理具有全球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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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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