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今日作出终裁,贸易救济总局建议以首年25%,次年上半年20%,下半年15%的税率,对进口电池片及组件征收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由于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可以免除保障措施税。保障措施将会在常务委员会(Standing Board)同意,且财政部发布征税令之后开始执行。
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今日作出终裁,贸易救济总局建议以首年25%,次年上半年20%,下半年15%的税率,对进口电池片及组件征收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由于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可以免除保障措施税。保障措施将会在常务委员会(Standing Board)同意,且财政部发布征税令之后开始执行。
双反攻防战
此次保障措施调查始于2017年底,2017年12月1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光伏产业申请,决定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国内迅速对此作出反应,12月22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各利益相关方请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向调查机关提交评论意见,保障自身利益。12月27日,机电商会召开应诉协调会,组织56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
2018年1月5日,此案做出初裁,印度保障措施总局建议对进口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薄膜电池及组件)征收为期200天,税率70%的从价税。同时建议在印度特殊经济区企业不受保障措施影响,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不受保障措施影响。
中国作为印度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来源国,已经不是第一次遭到反倾销调查。印度分别在2012年、2014年、2015年宣称将对进口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同时,2017年7月21日,印度商工部也曾发起过反倾销调查,立案后我国机电商会组织67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2018年3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中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伤人伤己的利剑
中国作为印度最大的组件来源国的同时,印度也是中国最大的海外出口市场。2017年,国内出口印度的组件总量为9.46GW,占出口总量的24.96%。在这种情况下,印度提出双反,既伤人又伤己。
自身制造业薄弱的同时追求低价的印度市场,给了中国企业绝佳的生存空间,2017年,中国光伏产品在印度拥有近八成的市占率。在印度国内光伏制造业尚不发达,光伏市场对中国光伏产品有一定依赖性的情况下,“双反”对印度的光伏项目建设带来了很大影响。
在531新政出台,国内市场需求大规模缩水后,印度市场提出双反为国内光伏企业的生存提出了另一重挑战。加税25%后,我国光伏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将失去部分竞争优势,这也意味着,许多以印度市场为主要战场的光伏企业不得不另谋出路。
原标题: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终裁 征税两年首年税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