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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事管发[2018]1号 关于推进张店区公共机构光伏电站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8-05-1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张店区公共机构光伏电站建设的通知》,号召张店区各公共机构在自身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推进张店区公共机构光伏电站建设的通知

张事管发〔2018〕1号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淄博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淄事管发〔2017〕8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区机关事务局经过充分的考察论证,拟在全区公共机构推广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一、我区公共机构楼顶面积大,非常适合于安装光伏发电站
 
据测算,全区200余家公共机构楼顶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且大多闲置。光伏电站建设要求楼顶必须产权明确、长期使用,公共机构的楼顶恰好符合建设电站的要求。将闲置的楼顶加以充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意义重大。
 
二、光伏电站项目已在区政务中心先行先试,证明其安全可靠
 
2018年3月14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建设的政务中心屋面300KW光伏电站的协议,整个项目耗资240万元,盛唐公司全额投资,政务中心优惠用电。5月2日与国家电网并网发电。经实际测算,日发电量在1500-1800KW之间,政务中心3000平方米的屋面可实现年发电约44万度的目标,经济环保,安全可靠。目前已有区文化中心、张店区博物馆也签订安装协议,全区预计今年可完成约10000KW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三、光伏发电能够带来持久的社会效益
 
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新能源,较传统发电具有清洁、高效、低碳、合理使用闲置空间的特点,非常适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用电时间集中在白天的大型公共机构。以区政务中心为例,项目建成后,二十年可累计减少标准煤使用13166吨,减少粉尘排放943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514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40吨,减少氮化物排放520吨,相当于植树造林9万平方米,实现较大的社会效益。

四、建设光伏电站对用电单位益处多多
 
1、不需要单位投资。建议采用由信用良好的企业投资,单位优惠用电的合作模式,缓解公共机构的资金压力。
 
2、是评先创优的重要加分项目。根据淄博市市级机关事务局的通知,要在全区积极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光伏发电是重要加分项目。市局已将张店区政务中心光伏电站作为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届时组织全市相关节能单位负责人前来参观学习,在全市推广区政务中心的做法。我区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走在全市前列,力争有更多的单位创建各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3、会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1)以区政务中心为例,满负荷发电后,每年会减少十余万元的电费支出。
 
(2)根据政务中心与盛唐电力的合作协议,全区公共机构建成电站的屋面由盛唐电力在二十年内负责屋面的防水。
 
为加快落实新旧动能转换战略,使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更大提升,请全区各公共机构积极与区机关事务局联系,将产权明确、闲置无用的屋面纳入光伏电站建设日程。
 
联系人:公共机构节能科苗青
 
联系电话:18560951003
 
原标题:关于推进张店区公共机构光伏电站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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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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