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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2018]27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继青海省德令哈、格尔木两个领跑者基地被暂停优选工作之后,3月2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即《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

文件指出,为进一步促进青海省光伏产业发展,如期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目标,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成之前,暂缓执行该文件。

文件原文如下: 
 


有关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

原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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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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