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32万千瓦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将优先拨付补贴资金
日期:2018-03-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列入本次目录的户用电站总容量超32万千瓦,村级电站扶贫总容量超360万千瓦。
 
《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要求,为确保光伏扶贫收益及时惠及广大贫困人口,对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光伏扶贫项目,财政部将优先拨付用于扶贫部分的补贴资金。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通知》强调,对于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用于扶贫部分的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或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当地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由扶贫主管部门监督全额拨付至光伏扶贫项目所在村集体。

原标题:32万千瓦户用电站将优先拨付补贴资金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