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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光伏投资必须注意的4大问题!
日期:2018-02-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以下这些4点都是光伏电站安装过程中的惨痛经验教训总结,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避开这些风险点,在光伏投资路上一帆风顺。
 
1、是否有地方保护政策,限制品牌
 
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当地企业的营收,不可避免的对光伏补贴的领取做出了种种限制。比如,必须使用本地光伏企业的产品才能获得地方补贴或多享受补贴。
 
但这些企业之所以被本地保护,大多是因为其产品质量、技术先进性方面与现行的主流光伏企业不在一个量级。
 
在安装光伏电站前,不但要仔细了解该地方补贴要求,还要考察这类企业产品质量,综合考虑后再选购安装。

2、是否有拆迁等规划,限制安装
 
之前山东聊城发布了一则《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文件,规定光伏电站以2元/瓦进行赔偿。这个赔偿标准远远低于目前光伏电站成本价格,这对于已经安装光伏电站的用户和准备安装的用户打击都很大。
 
当光伏电站遭遇地方规划,也有不少地方政府直接出台禁令,暂停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擅自安装一律拆除。
 
比如,因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当地政府部门于11月9日发文在县城区范围内暂停安装光伏电站设施,擅自安装一律拆除。
 
因此,在安装光伏电站前一定要了解当地的规划及拆迁赔偿标准,以防建成后被强制拆除,赔偿过低甚至没有赔偿。
 
(目前,很少地方有出台了针对光伏电站赔偿的标准,山东聊城的赔偿标准仅供参考)
 
3、千万不要踏入这些“禁区”
 
之前有山东等地的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项目,建好后被拆的案例,一共涉及项目6个,这些项目立项及环评手续基本齐全,甚至都已经并网发电,但依然被拆除了。
 
原因是这些项目建设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国家湿地公园”内,违反相关保护法规被判定为违规项目。
 
因此,项目建设前期一定要考察清楚项目选址是否合适,是否符合相关的环评、用地规定,避免后期拆除的损失。
 
4、占地建设需注意土地性质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根据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具体划分可以在光伏能源圈后台回复“土地性质”查看)。
 
这三类中,未利用地、部分农用地可以建设光伏电站。
 
如果想在农用地上建设光伏电站,具体政策参见《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相关链接为:农牧渔光伏、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得政策“松绑”;
 
*特别提醒:永久基本农田是绝对不可以建设光伏电站!
 
近日,国土资源部还特意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大家千万不要触碰“永久基本农田”这条红线。
 
而看某地块是不是属于基本农田需要到当地有关部门(县级/市级国土局信息中心或耕保股)去查询,需要一定的费用。推荐一个省钱省事的做法:因为基本农田是耕地(水田、旱地或水浇地)的一部分,所以不占用耕地可以避免违规。

原标题:跨行光伏投资 务必注意这4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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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能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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