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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建立 弃光率成关键指标
日期:2017-12-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公布了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并披露了2016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试评)。

对此,有业内专家认为,《通知》的出台,是国家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光伏行业管理政策,以进行有序开发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红色地区停止新建项目


《通知》提出,国家能源局按省级行政区域开展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对于存在多个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资源区的省级行政区域,按资源区分别进行评价。监测评价采取分析全省统计资料和抽样调查光伏发电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同时,《通知》还提出建立科学监测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统筹考虑各地区开发市场环境和投资运营风险,由竞争力和风险两类评价指标组成,采取综合评价与约束性指标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分级。评价结果分为绿色、橙色和红色三个等级,绿色表示市场环境较好,橙色表示市场环境一般,红色表示市场环境较差。

“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各区域的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市场进行全面监测评价,而监测评价结果将影响这一地区光伏发电站获得的新增建设规模。”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表示,《通知》的出台旨在有序开发我国太阳能光热资源,各地区合理建设光伏发电规模。

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试评)显示,宁夏以及甘肃、新疆的部分地区为红色,天津、四川、云南等地为橙色,江西、山东、河南等地为绿色。据悉,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监测评价结果的当年暂不下达其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国家已明确的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建设的新能源基地除外);除已纳入以往年度建设规模且已开工建设的续建光伏项目外,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企业谨慎投资。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将按规划保障其光伏电站开发规模并视情予以适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有序安排投资建设。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可视情安排不超过50%的年度规划指导规模。

“监测评价结果对促进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引导光伏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认为,《通知》的出台,旨在建立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引导地方和企业进行理性投资,避免资源浪费,避免行业的盲目扩张。“过去,一些地方为了当地经济发展和部分企业从中分一杯羹,盲目抢装导致弃光等问题发生。”

弃光率成为关键指标

《通知》规定,监测评价标准主要分为竞争力评价指标和风险性指标,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土地条件、地方政府服务、电网企业服务、国家度电补贴强度、竞争性配置项目补贴平均降幅和地方政府补贴力度等六项指标。风险评价指标包括弃光程度、市场消纳风险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程度等三项指标。其中,风险评价指标中弃光程度为30分,为整个评价体系中最高。

“风险性指标中的弃光程度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占据关键性位置,不仅分值高,而且评价标准中弃光率10%以上的地区直接判定为红色。”王斯成也表示,这为各地区弃光限电拉起了“警戒线”,弃光率超出警戒范围10%时将不再安排后续一年的新增指标。2016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试评)显示,宁夏、甘肃、新疆三地被判定为红色地区,其中甘肃和新疆因为弃光率超标直接被判定为红色。“这为弃光限电的地区敲响了警钟,必须要引导地区合理开发利用光伏资源,促进行业持续有序发展。”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发电量为8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前三季度弃光率为5.6%,整体虽较去年有所下降,但局部地区弃光问题依然严峻,新疆和甘肃弃光率仍超过20%,弃光电量分别为22.9亿千瓦时、14.1亿千瓦时。

王勃华也认为,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迅速扩张的开发规模盲目,限电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市场主体承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也为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隐患。“因此,《通知》中监测指标覆盖土地条件、地方政府服务、电网企业服务、国家补贴强度、弃光程度、市场消纳风险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对各个地区的普通地面电站和领跑者项目进行监测评价,为国家能源局在把控各地区光伏发电整体规划和建设节奏方面提供参考。其中对弃光率10%以上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目的在于解决光伏行业老生常谈的弃光问题,避免这一区域弃光问题继续恶化。”

王勃华还表示,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标准中的土地条件、竞争性配置项目补贴平均降幅、电网企业服务等指标占有不小比重。“这说明国家通过环境监测评价标准进一步促进光伏行业补贴下调、成本下降,推动光伏发电实现平价上网。”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规定,监测评价对象为普通光伏电站和领跑基地项目,不含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系统。王斯成表示,这意味着国家鼓励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系统发展,将成为下阶段光伏行业发展的重点模式。“光伏扶贫村级电站是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重点支持的光伏扶贫模式,是加快我国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能实现精准扶贫、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双赢’。分布式光伏系统可实现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此外,国家在建设规模指标、上网电价补贴等政策层面引导中东部地区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目的也是在于解决西北地区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

原标题:光伏发电监测评价机制建立 弃光率成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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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高新网作者: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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