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浙江仙居县关于开展从事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企业认定的公告
日期:2017-12-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加强对光伏企业的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仙居县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有关规定》(仙发改能源〔2017〕102号)和《仙居县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有关规定》(试行)(仙发改能源〔2017〕221号)文件精神。

现将组织开展从事仙居县家庭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企业认定和从事仙居县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范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企业要求和程序安排

(一)从事仙居县家庭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企业要求

1.光伏企业需注册在仙居县范围内,且实到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等)

2.光伏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房合同)

3.光伏企业需提供5人及以上(至少2人具有电工上岗资格证书)的仙居县范围内缴费社保证明。

4.光伏发电的安装、运维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开展。光伏安装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光伏运维的企业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委托第三方的需出具合同原件)

5.采用的太阳能组件、并网逆变器、电缆、光伏支架、配电箱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我县产品质量要求。

6.光伏发电系统必须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

7.安装主体屋面的合法性由开展居民光伏业务的企业负责,在违章建筑、不符合建筑立面规划的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光伏企业承担。

8.光伏企业需使用光伏发电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规范合同,且须向用户开具发票。

9.光伏建设企业需具备完善的光伏安装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光伏运营安全。

10、光伏项目备案信息表应包含安装地点,企业名称,组件品牌、容量、件数,逆变器型号等信息。

11、自觉接受并配合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质量抽查、监督的承诺。

12、企业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履行(其中为居民家庭光伏项目购买10年的光伏财产保险,保费由光伏企业负责),保障家庭光伏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保,确保光伏运营安全。

13.原备案过的企业需提供已建设并网不少于30户的业绩证明。

新增企业按上述规范企业要求准备全套材料。以前通过备案的企业须同时提交截止11月底之前的连续社保清单,逾期未提交的视同放弃资格。

光伏建设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经查实有三次以上不良投诉记录的取消认定资格。

(二)从事仙居县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企业要求

1.光伏企业需注册在仙居县范围内,且实到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专业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专业销售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总公司在仙居设立的分公司以总公司为准。

2.光伏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房合同或自有房产不动产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3.光伏企业需提供5人及以上(至少2人具有电工上岗资格证书)的仙居县范围内连续缴费社保证明。(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分公司以总公司为准,社保缴费截止11月底有效,以后每半年提供一次)

4.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光伏运维的企业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分公司以总公司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第三方的需出具合同原件)

5.光伏建设企业需具备完善的光伏安装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光伏运营安全。

6.企业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履行,保障光伏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保,确保光伏运营安全,自觉接受并配合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质量抽查。

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8.提供已建设并网发电500千瓦以上业绩证明。
(三)规范企业认定流程

各光伏企业申请提供仙居县光伏企业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从事仙居县家庭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申报相关资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协议或授权书、资质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组件质量相关证明、承诺书、注册资金到位证明(验资报告)等;从事仙居县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申报相关资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组件质量相关证明、租房合同、承诺书等。

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县发改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企业名录,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二、申报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下午5点。

三、受理地点:仙居县发改局投资科

电话,0576-89385946

注:产品质量要求、光伏企业登记表等下载邮箱xj87773620@126.com 密码xjx87773620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5日

仙居县光伏发电规范合同








原标题:浙江仙居县关于开展从事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企业认定的公告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