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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建设要正确规范用地,才能真正造福一方!
日期:2017-12-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由于光伏扶贫成效显著,因此光伏的建站指标也优先用于扶贫电站。国家相关文件还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力贫困户每年每户通过光伏扶贫增收3000元以上,总建设规模达10GW。那么多的扶贫电站需要建设,规范用地很重要,一起来看看。

❖ 案例解析
光伏建设要正确规范用地,才能真正造福一方!

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东小漳村300kW村级扶贫电站,属小漳村所有,利用荒地进行建设,合理利用闲散资源的同时实现扶贫目标。

建电站,土地资源需合理利用

光伏扶贫有两种建站方式,一种是具体到户,在贫困户家的屋顶安装光伏电站,本身就是闲置资源的合理合法利用,不存在违建一说,收益归户主所有,通过发电赚钱的直接受益达到精准扶贫的目标。但是这样的安装方式要考虑贫困户家的屋顶承重能力,并不是所有屋顶都适合安装,而且一般比较容易产生遮挡,影响发电量。另外,农户对于光伏发电以及设备并不是很了解,这就导致了后期维护的难度加大,徒增运维成本,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光伏扶贫的建站模式一般采取第二种,村级电站的模式。

村级电站通过统一的建设安装,能对电站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也不容易产生遮挡。发电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村委通过合理的资金分配达到扶贫以及改善当地民生的目的。因为村级电站的建设需要占用较大的土地面积,比如一个300kW的电站占地面积便在3000平方米左右,所以就会涉及到土地合理利用的问题。

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中指出: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如上面我们提到的例子便是利用荒地进行建设,是合法的资源有效利用,而一些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光伏电站,最终面临的也只有被强行叫停和拆除了,比如山东的多个村级电站便曾因占用一般农田而被勒令叫停。

光伏扶贫造福一方

建设合理合法的光伏电站才能保证25年的使用寿命以及20年的稳定收益,才能造福一方。那么光伏是如何造福一方的呢?

首先是收益高。那上面300kW的村级电站来说,年发电量在32万度电左右,按照0.85元/度的标杆电价上网,一年便能赚28万元左右,还是纯收益,而它旁边跟它一样的面积的棉花地(约4.5亩),年收益除去成本只有几千块钱不上万,不仅辛苦还要看天吃饭。有了这笔长达20年的稳定村集体收益,想要实现扶贫并改善当地生活条件相信就不是什么难题了。
光伏建设要正确规范用地,才能真正造福一方!
其次是环境友好。北方的重能耗企业较多,而且一般使用产生较大污染的火电,所以导致空气污染严重,雾霾肆虐危害人体健康。而光伏发电作为绿色可再生能源,既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任何污染和辐射,同时提供的绿色电力还能改善当地的能源结构,减轻污染物的排放。目前电力市场化交易还处于试点阶段,如果全面放开,拿上面的300kW的村级电站来说,所发电能完全可以卖给附近能耗较大的工厂,进一步提高电站收益的同时,还能有效的改善当地环境,减轻雾霾污染。

所以,综合以上两点,光伏扶贫便是当下真正能造福一方的扶贫方式,并已经在多地得到验证并推行。随着户用光伏的发展,相信未来绿色电力一定能走进家家户户,光伏电站也将迎合时代的发展,成为家庭生活的必备。

光伏的更多模式与可能性

光伏扶贫之所以如此魅力,还有一点就是它具有无限的应用开发潜能。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屋顶扶贫电站,村级扶贫电站外,目前已有的模式还有光伏与农业相结合(农光互补)、光伏与渔业养殖业结合(渔光互补)两种创新模式。通过这种有机结合,使得光伏有了更大的可能,并不仅仅是发电收益,比如我们之前报道过的山东青岛便是典型的例子。
光伏建设要正确规范用地,才能真正造福一方!
慢慢的我们会发现,光伏发电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而是一种生态,大的如集中电站、工商业电站,中的如家庭电站、村级电站、光伏建筑,小的如太阳能路灯、光伏共享单车(摩拜)等等,都已经无不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当中了。因此,光伏的未来是可期待的,它必将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并迎来全盛发展。

原标题:光伏建设要规范用地,才能造福一方!并创造更多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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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晶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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