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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光伏)
日期:2017-07-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7年一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13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或我办联系。

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7年一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13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或我办联系。

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联系人:阮睿

联系电话:0991-2920476

新疆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吴峥

联系电话:0991-2918972
2017年一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光伏)
原标题:2017年一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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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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