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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鼓励建设光伏电站
日期:2014-02-1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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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合肥市政府消息,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应用将更加规范有序。近日,合肥市发布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通知,规定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设施要设置光伏系统。

  不仅屋顶将成为发展太阳能光伏的优良资源,荒山、滩涂等也要“物尽其用”。根据通知内容,合肥市将鼓励利用养殖水面、荒山荒地、滩涂、设施农业等资源建设光伏应用项目。通知要求,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如需临时占用土地的,发改委、国土、规划、环保、供电等部门要做好项目备案、土地租赁、规划许可、环评和电力接入审批等服务;需在地面建设集控室管理用房、道路等永久性建筑物的,项目投资方须按规定办理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光伏屋顶电站、光伏大型地面电站都是光伏应用的途径,“光伏扶贫”也是光伏项目应用有益尝试。2013年,合肥市选择100户贫困家庭试点家庭光伏电站,今年,又有不少贫困家庭将尝鲜家庭电站,根据通知内容,2014年全市将建成200户以上贫困家庭光伏电站。

  鼓励发展光伏产业,合肥市还从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对于新建装机容量在20MW以上的光伏电站,列入合肥市重大项目进行调度;对新建装机容量在100KW以上、当年未纳入国家度电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支持优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指导性规模指标;对新建装机容量在200KW以上的光伏电站,每年按照电站实际发电量折算成标煤,抵扣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节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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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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