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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政协委员刘汉元: 建议取消“基本电费”
日期:2017-03-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che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携提案进京,建议包括电价改革、基本口粮供给安全、弘扬企业家精神、光伏补贴发放、减免光伏行业税费、发展光伏产业破解雾霾之困等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携提案进京,建言当前经济发展。刘汉元昨日对记者表示,此次参会,他将以政协提案及大会发言形式提出自己的建议,包括电价改革、基本口粮供给安全、弘扬企业家精神、光伏补贴发放、减免光伏行业税费、发展光伏产业破解雾霾之困等方面。 “目前,我国大工业用电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度,急需改革。”刘汉元表示,目前我国的电价制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电费(基本电价),反映的是用电的固定成本,当用户申请变压器安装容量后,不论用电与否每月都需向电网缴纳,计算方式有按容量计算和需量计算两种;二是变动电价(电度电价),是供电成本中的变动费用,这和用电量的多少直接相关,“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现行电力体制已不能匹配当前市场发展需要,尤其当前实行的两部制电价制度已暴露出较多问题,亟须改革。”

刘汉元认为,此前我国经济欠发达,为扩大财政积累,支持各种公用设施、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发展,由电网企业从电费中代收各种“基金及附加”费用,包括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特定时期,这些‘基金及附加’的收取对促进公用事业的发展,补充财政不足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提升,电力事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此背景下,‘基本电费’仍长期收取,尤其‘基金及附加’不减反增,已不合时宜,到了应该优化和调整的时候。”刘汉元表示,目前“基本电费”和“基金及附加”,给企业带来了负担,影响到投资决策。他因此建议,一方面尽快取消“基本电费”和“基金及附加”,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同时他建议,减少电网企业非市场经济职能。

原标题:川籍委员刘汉元: 建议取消“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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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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