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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和补贴的增值税率有待商榷
日期:2014-01-2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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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 北京顺义供电公司给我送来了2013年我家光伏上传电量和度电补贴结算单。看来北京落实国家光伏发电补贴的速度比预想快很多。

  针对个人无法开卖电发票问题,国网北京公司的统一解决方案是一律按照不含税价(扣除增值税17%)计算,即上网电费按0.3305元/度(北京市脱硫煤电价0.3867元/度<含税>),光伏度电补贴0.359元/度(国家规定度电补贴是0.42元/度<含税>)。

  对于这种财务处理本身没问题,这样业主就不必去国税局代开售电发票,减少业主的麻烦。这一点我完全支持。国网这样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光伏业主着想,实在是一大进步。但是,关键问题是增值税率应该扣多少,是否应按17% 去扣除呢?显然目前国网的计算方法是存在问题的。当我看到扣税后这点可怜的上网电价和补贴时,顿时心凉了一大截。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3年发布的《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第3号文件]: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度电补贴属于中央财政补贴,不应收取增值税。所以0.42元的光伏补贴不应该扣税。

      2》依据财政部13年发布财税[2013]66号文件,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所以光伏上传电费不应该按17%扣税, 而是只能扣8.5%(一半)。

  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第49号文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每月售电收入不可能超过2万元,所以应该免增值税。

  总之,光伏上网电费和度电补贴扣除17%的增值税率将极大地削弱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减少项目投资吸引力。显然,这和国家主张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国内市场发展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和国家财税部门的相关政策是相违背。一不合理,二不合法。

  对于以上异议请国网和税务局尽快核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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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海一样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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