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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发改能源〔2016〕1464号 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01-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按照《关于申报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6〕1464号)要求,经各市发改委申报,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分别确认,现将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申报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6〕1464号)要求,经各市发改委申报,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分别确认,现将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原则

安排11月30日前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具备并网接入条件的已备案项目。其中:项目已完工,按照申报计划容量40%安排;项目基本完工,尚有部分并网收尾工程,按照申报计划容量20%安排。

二、有关要求

一是统一竞价标准。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兆瓦光伏竞价试点项目竞价标准为在项目投产时当地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执行;其它项目竞价标准统一为降低0.02元/千瓦时执行。

二是实行计划动态管理。凡列入计划项目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逾期未并网项目将调整并网指标。

三是请电网公司及时办理项目接网意见和开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设。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冀发改能源【2016】1618号附件
冀发改能源【2016】1618号附件
冀发改能源【2016】1618号附件
 
附件:   冀发改能源【2016】1618号附件.pdf

原标题: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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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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