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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因光伏发电量未达预期 告发电设备经营部
日期:2016-08-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去年,段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宝应融通太阳能发电设备经营部销售的太阳光伏发电系统一套,同时配套支架等设备,共支付融通经营部23万元。使用7个月后,通过仔细计算,发现实际产生的效能并未达到融通经营部承诺。

对此,段先生投诉到消协,要求融通经营部拆除所有安装设备,退回所有资金。消协人员实地查看,段先生家的光伏发电系统装在自家三层小楼和厨房屋顶,主要有66块单硅晶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组成。

段先生说,从去年5月14日安装使用开始,一年共发电22872千瓦时,共获利18827.3元。虽然参照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组件的常规寿命,也能在多年后收回成本,但收回时间与融通经营部当初承诺严重不符,段先生认为融通经营部存在欺骗行为。

融通经营部钱经理则称,自己是根据厂家介绍进行的宣传,并表示段先生家太阳光伏发电系统未能达到预想效果,可能是本地日照条件不如产品试验区,融通经营部不存在主观欺骗的情况。

消协人员经与双方沟通后,多次调解,融通经营部同意为段先生家再安装一套220V3KW太阳光伏发电系统,价值3万元。段先生对调解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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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时报作者:宝萧 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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