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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农业开发必须考虑的五大问题
日期:2015-09-0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前言:随着光伏市场逐步往国内转移,各发电企业纷纷跑马圈地,土地资源也逐渐变得稀缺与高昂。下一步“光伏+”的发展在哪里?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所剩无几,在建设用地上建设光伏项目未免有些奢侈,租用企业屋顶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但谁又能保证屋顶在25年内不发生任何变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涉农扶持政策的出台,“光伏+农业”已然显露雏形。

什么是光伏电站?光伏电站的分类?目前光伏企业面临怎样的困境?小编不做赘述,只针对光伏农业项目的启动、建设、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

光伏大棚,即设施农业与光伏发电相结合的农业项目,棚下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棚顶是光伏发电,既不改变土地用途,又可以增加土地综合利用率,从而使每亩土地的经济效益更高,改善当地能源结构,提升空气质量。在光伏农业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1、国家18亿亩基本农田的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的基本原则

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确保粮食安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农业生产为主工作出发点,如果不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恐怕将担负法律的责任。当前,中国面临着粮食需求与粮食产量不对等的局面,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耕地利用粗放,以家庭为单位的低效率、高成本的生产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正因为如此国家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鼓励规模化经营。光伏农业项目作为一种现代化、规模化、智能化的农业发展模式,通过整合集中土地,建设光伏大棚,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对种植、灌溉、收割、运输等环节进行统一化管理,大大节省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光伏农业大棚在未来的发展到了路上必将迸发出勃勃生机。

2、要符合国土资源部门关于设施农业的整体要求

根据国土资源部127号文件指示精神,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各地要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此外该文件还对设施农用地的界定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必须高标准设计建造光伏大棚。

3、耕地占用税问题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8-40元/㎡;

(2)人均耕地不超过2亩的地区,6-30元/㎡;

(3)人均耕地2-3亩的地区,5-25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税额进行了明确,由于每个地方施行的政策不一样,实际征税标准也各不相同,具体征税税额最好还是咨询地方税务局,以免因小失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07-12/06/content_82677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http://www.gov.cn/flfg/2008-03/14/content_919850.htm

以河北地区(征收税额相对适中)为例,建设20兆瓦的光伏农业项目,初步按400亩计算,每年需缴纳耕地占用税约600万。由此可见耕地占用税还是一笔不小的投资成本,务必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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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作者: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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