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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论光伏】 ”电改“后电力市场的掘金点
日期:2015-07-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mu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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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出台到现在已历经三个月了,犹如今年二季度中国股市行情,势不可挡,这段时间大家关于电改概念或话题骤然大热,其中不乏有从事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互联网行业、低碳行业、节能环保行业,从国家统计局数据(下图所示)看,按年平均电力生产量5万亿度电,以每度电约0.6元计,至少也是个3万亿的庞大吸金市场,目前电网购销差价按0.2元/度计,意味着至少是个也有万亿级电力交易市场面临重新洗牌。电改,无疑是能源结构转型、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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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可期,但盘子这么大,该怎么走呢?

首先,想从事肯定得开家公司吧,那就得先办营业执照再办理有关许可证。看到下面的图也许你迷惑了,怎么还要《供电营业许可证》,不是取消了吗?

是,有这么回事,但是不全是,是删除《电力法》中的条款而已,而不是取消。

2015年4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六部法律作出了部分修改。

其中与光伏发电行业有关的法律可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了,作出修改如下: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20年后《电力法》的修改,表明了国家及政府在电改上的决心,也进一步确定了“二头放开,中间监管”中供电业务部分的放开,无疑是一种利好消息。
此次修改《电力法》,删除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即在践行2013年全国两会提出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执行“先照后证”,只是将《供电营业许可证》不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而已,并不是取消。

想创办公司进行电力业务,流程应当是: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最后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即为大家常提到的售电牌照,这才算是取得真经。

在前期文章里有提到过,截止5月底,全国已有四省16家售电公司成立,售电牌照可谓是售电主体从事电力业务的通行证,但均未拿到售电牌照,处于占位之势观望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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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电改后即将开户的庞大电力交易市场,各相关行业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暂且从以下几个紧密相关的企业进行解析,看谁更容易、更有可能进入此次售电市场大潮中,更能找到机会,或许能找到些许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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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作者:陈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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