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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工总结】光伏电站基础知识系列总结——光伏电站与电力业务许可证
日期:2015-03-1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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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我国规定,从事电力业务的单位需要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简称电监会)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接受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电力业务。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类别,从事其中两类以上电力业务的,应当分别取得两类以上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光伏电站是电力商品的生产者,运营光伏电站同样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根据类别划分,光伏电站属于发电类,输电和供电由国家电网负责,因此,光伏电站只需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即可。

二、最新规定


2014年4月,国家能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电力业务许可证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发布了《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就简化和完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关于光伏电站类发电业务许可证做了如下规定:

1.豁免。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项目运营主体在与电网企业办理并网运营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或其他证明。

2.简化。经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要求(具体见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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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作者:刘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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